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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相邻权 应当排除妨碍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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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时法院判门厅共有后男方在共有区域安防盗门基本案情马某与朱某离婚时,法院判决两居室中的大间归朱某所有,小间归马某所有,厨房、厕所、门厅由双方共同共有。可

  离婚时 法院判门厅共有 后男方在共有区域安防盗门———

  基本案情

  马某与朱某离婚时,法院判决两居室中的大间归朱某所有,小间归马某所有,厨房、厕所、门厅由双方共同共有。

  可朱某未征得马某同意,在门厅内安装了防盗门。马某认为前夫的行为对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诉至法院要求他拆除防盗门。

  朝阳法院经审理,判决朱某将防盗门拆除,将门厅恢复至双方离婚时的状态。

  法官析案

  张云松法官: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通风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马某与朱某的离婚判决书是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朱某在未征得马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方均有使用权的门厅内安装防盗门,侵犯了马某的合法权益,所以应将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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