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指的是在案件经过补充侦查之后,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里的关键在于,存疑不起诉并不等同于宣告无罪。
2.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经摆脱了犯罪的嫌疑。因为从法律上讲,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需要经过法庭的审理和判决才能最终确定。
3.在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如果将来有新的证据出现,使得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仍然可以重新提起公诉。
综上所述,检察院不起诉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是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法庭经过审理并作出无罪判决后,才能彻底摆脱犯罪的嫌疑。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中之一就是负责取证与审查。
1.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如果发现存在非法取证行为,应当依法对该证据予以排除。
2.如果排除后其他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3.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检察院一旦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4.检察院在取证与审查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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