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并没有直接针对60岁这一年龄段的特定规定。
1.独生子女父母在子女满十八周岁之前,可以享受到每月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这一费用标准为每月10元,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放,直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
2.尽管没有特定的60岁费用发放标准,但独生子女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一直享有这一奖励。
但是独生子女政策已经于2016年取消,国家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的优待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北京市为鼓励计划生育政策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措施。
1.这一奖励费每月发放10元,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直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
2.领取条件为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3.办理《光荣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再婚后不再生育等。
4.奖励费的发放方式原则上为按月发放,但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
5.具体发放渠道包括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由存档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发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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