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而超市方不愿意赔偿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消费者应当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购物小票、过期食品包装等。
2.可以直接与超市管理层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并要求合理的赔偿。
3.如果超市方仍然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进行维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当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时,除了要求超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超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的相关规定,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超市,相关部门还会依法进行处罚:
(1)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并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许可证。
这些措施旨在从源头上打击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
1.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首先尝试与超市管理层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并要求合理的赔偿。如果商家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那么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2.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如果商家拒绝赔偿或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可以寻求当地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消费者还可以将超市投诉举报至当地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这些部门会对超市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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