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时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即需要提供被告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住址等,而身份证号并非起诉的必备条件。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即需要提供被告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住址等;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起诉离婚后,如果需要获取对方的身份证号,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为查询。法院在立案后,会根据案情需要,依法采取措施,包括查询被告的身份证号码等。
在离婚诉讼中,了解对方身份信息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