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离婚却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起诉离婚成为了一种可行的选择。
1.当对方仍在当地生活,但双方关系紧张导致难以接触时,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惯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立案后,如果原告能够提供被告的有效联系方式或地址,法院可以通过通知服务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若这两种方式无法送达,法院将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视为送达。
3.由于离婚案件具有个人性质,如果被告拒绝出庭,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离婚。此时,法院可以采取传票和缺席判决两种方式来处理。
4.如果被告在两次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发出拘传票强制其出庭;若被告仍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5.缺席判决并不意味着法院会完全支持原告的请求,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事实和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定。
6.对方确实失踪,无法联系上。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一旦法院宣告失踪,原告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聘请律师代理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尽管有些人可能认为自己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和了解法律知识就足以应对诉讼,但实际上,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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