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协议,通常指的是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2.其法律效力体现在,一旦权利依照法律产生,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样,一旦义务依照法律产生,也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具有强制性。
3.这份协议需要包含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单位、经办人的姓名,并且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盖章才能生效。
4.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5.具体的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
在没有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征收人仍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2.如果没有协议,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提供协议。
3.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仍然拒绝提供,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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