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的临时保护期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前,对专利申请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的一种临时性保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临时保护期的起算点从专利申请日开始,直至专利权被授予为止。
3.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专利权的期限起算点是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的。
1.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申请日的确定,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准。
3.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4.对于发明专利,如果存在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专利权的特点主要包括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或垄断的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即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都有各自的规定,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
3.地域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地区有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这些特点使得专利权成为一种具有特殊性质和要求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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