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注册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
2.公司需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并通过创立大会的通过;
5.公司还需要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以及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这些条件都是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而设立的,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对于外地分公司的注册,同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外地分公司需要在总公司作出设立分公司的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这是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而设立的,确保分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在分公司注册与法人责任方面,需要注意分公司虽然需要注册登记,但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公司也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而明确的,明确了分公司和子公司在法人责任方面的区别。
综上所述,注册公司和外地分公司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分公司虽然需要注册登记,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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