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程结算的时间,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1.根据一般做法,工程结算时间通常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结算时间。
2.这一规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允许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约定结算时间。
1.当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程结算时间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2.协商过程中,可以考虑到工程的进度、验收情况、支付条件等因素。
3.通过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将协商结果写入书面协议,作为结算时间的依据。这样的协商确定方式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常见的结算方法:
1.按月结算: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建设期较长或合同价值较大的项目。每月末或月中,承包商会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向发包人申请预支款项,月终时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适用于建设工期较短、合同价值较小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在每月月中预支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与发包人进行一次性结算。
3.分段结算:适用于当年开工但不能当年竣工的项目。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将工程划分为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划分的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目标结款方式:这种方式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工程结算方式和时间选择是否合理,关乎项目的顺利进行。你还有其他结算相关的问题吗?欢迎留言交流,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