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发包方:朔州市平鲁区平安房地产开发公司(朔州市平鲁区建设局下属单位)
承包方: 山西省第二工程公司(本人挂靠)
08年元月在朔州市经过投标中标。建设性质:公建房(沿街铺面房共5栋、砖混、二层、局部三层、建筑面积11000平米)
08年开工,2009年主体竣工,2010年完成室外工程,2012年5月开始结算,2012年9月给出结算报告。
解答:后来呢?纠纷在付款?差多少?时效还有吗?说清楚点嘛
追问:我方报2194万元,甲方审核后为1394万元。
我方2012年5月上旬接到通知核对工程量,马上由本人及我方结算人员到平鲁进行核对,只用了3天时间把工程量简单核对后,监控室即与9月份出了决算报告。我方即不知道监控室的结算工程量是否是核对后的工程量,也不知道材差等是否属实,2013年我方去监控室要结算明细,监控室不给,后有给平鲁区政府,平鲁区建设局去函,均不予答复。
解答:我认为你需要面谈 这样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