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不赔偿,而是补偿。补偿的顺序是一个复杂且需要仔细斟酌的过程。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特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优先受偿。
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也会被清偿。
3.才会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
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
1.其中,《公司法》规范了普通清算的相关规定,而《企业破产法》则专门规范了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为破产清算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操作指引。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破产清算的法律体系。
破产清偿顺序的细则在《企业破产法》中有详细规定。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将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2.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破产债权。
(1)具体来说,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优先受偿;
(2)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
3.《企业破产法》还规定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时的抵销权,以及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等情形。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涉及多方利益,了解法律规定至关重要。如有疑问,不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获取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