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劳动收入是指劳动者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所颁发的奖金,如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绩效奖金的合法性取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员工是否已知悉这些规定。
2.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和方式,且员工在入职时已经明确知晓这些规定,那么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扣除绩效奖金是合法的。
3.如果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扣除绩效奖金,或者扣除绩效奖金的理由与规章制度不符,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违法。
4.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其实质是“岗位价值押金”。
5.这种奖励旨在激励员工创造更多的效益,同时不增加企业的固定成本。
因此,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绩效奖金的发放和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绩效奖金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具有以下优点和缺点:
1.优点:
(1)将个人的收入与其工作绩效直接挂钩,能够鼓励员工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严格的、长期的绩效工资体系可以促使公司不断改进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从而提高员工绩效。
(3)这种方法能够奖励绩效好的员工,同时也有助于保留这些优秀员工。
(4)在不景气的时候,由于工资成本较低,公司可以减少裁员,增加员工的安全感,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为经济复苏时的业务拓展储备人才。
2.缺点:
(1)绩效工资可能加剧员工之间的竞争,破坏团队精神和信任关系。员工可能会封锁信息、保守经验,甚至争夺客户,这对需要团队合作的企业来说是不利的。
(2)如果员工的绩效与组织的利益不一致,可能会导致个人绩效提高而组织绩效降低的情况,从而使绩效奖金失去价值。
(3)员工为了追求高绩效可能会损害客户的利益,这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因此,在实施绩效奖金制度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权衡和选择,确保制度既能激励员工创造效益,又能维护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同时,企业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制度,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员工需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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