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需签两份协议,即拆迁补偿协议和其他附属协议。
1.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核心文件,明确了拆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其他附属协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搬迁协议、安置协议等。
这些协议共同构成了拆迁过程中的完整法律框架。
补偿协议条款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位置、结构等。市民在签订协议时要特别关注房屋的建筑面积,确保以房产证或租赁单上记载的面积为准。
2.货币补偿的金额:货币补偿金额应以评估方法确定,并根据各区公布的较低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3.拆迁支票的具体支付时间:合同应明确拆迁支票的具体支付时间,以防止拆迁公司拖延支付。
4.搬迁时间、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协议中应明确市民的具体搬迁时间、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确保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5.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包括提前搬迁可享受的奖励款、空调拆装、搬家费的补贴等。次等。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由以下几方人签署:
(1)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即负责实施拆迁的单位或个人。
(2)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3)承租人:如果房屋存在租赁关系,承租人也是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方之一。
2.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兼顾承租人。
3.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应充分考虑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的权益,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4.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如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并与相关当事人分别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协议内容繁杂,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遇到问题,别犹豫,立即在找法网发起咨询,我们为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