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劳动局)领取。
2.当地行政服务中心一般也设有劳动工伤窗口,您也可以前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
3.值得注意的是,一般企业也会保留工伤认定申请表,因此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后,您可以向单位行政人事人员咨询并领取相应的申请表。
1.填写工伤认定表的责任通常落在单位行政人事人员的身上。
2.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单位行政人事人员需要负责填写工伤认定表,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关于工伤认定申报的时限,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如果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因此,单位行政人事人员在处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时限规定,确保及时、有效地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工伤认定你还有什么疑问吗?如果有,欢迎在找法网提出,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让我们一起关注劳动者权益,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