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
2.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且未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3.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4.经营场所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
5.通过格式条款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6其他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
消费者协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可能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商品或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且未提供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3.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4.经营场所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
5.通过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6.其他任何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行为,也在消费者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之内。
公益诉讼具有一些明显的特征。
1.公益诉讼的原告可以是不特定的人,不仅限于无利害关系的人,有时也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
2.公益诉讼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在地位上体现为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5.公益诉讼的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这些特征使得公益诉讼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你是否有过因商品或服务问题受损的经历?快来了解公益诉讼,一起维护消费者权益!如有疑问,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