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以及监督权。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一系列不受损害的权利,如人身和财产安全。
2.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并获得公平交易的条件。
3.如果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他们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4.消费者还有权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享有获得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其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也应得到尊重。
5.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还有权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的知悉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等有关情况。
3.这一权利保障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
1.消费者的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如果因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3.这一权利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它鼓励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积极维权,同时也促使经营者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消费者的权利不容侵犯!你是否曾在消费过程中遭遇不公?请在找法网留言分享你的经历,我们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