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是代表广大职工利益,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
1.新《工会法》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并保障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这意味着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职工发声,维护职工权益,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确保他们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与责任。
1.总工会需要关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2.总工会需要监督企业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企业违法行为。
3.总工会还需要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职工全面发展。
法律对工会的保护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工会合法权益受侵犯的情况,工会可以提请人民政府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被侵占的工会经费和财产,并赔偿损失。
2.对于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如果受到无理由调动工作岗位和打击报复,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并赔偿损失;如果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提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4.对于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如果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对总工会的工作还有哪些疑问?或者你在职场中遇到过工会维权的案例吗?分享出来,找法网与你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