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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怎样变更

2024-05-2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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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何变更分公司经营范围?本文将详细解答变更步骤、必备资料清单和注意事项。跟着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一起了解如何合规、高效地完成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吧!

  一、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怎样变更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变更资料,如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2.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3.完成所有变更手续后,需要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二、必备变更资料清单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所需提交的必备资料清单包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怎样变更

  三、注意事项和法律咨询

  在进行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对于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申请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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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变更
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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