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2.这意味着,一旦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将不再继续审理,而是会被撤销。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1.根据这一规定,当案件出现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时,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这些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2.这些规定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除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了其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不同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追究原则,确保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综上所述,当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撤销案件。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为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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