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您的汽车行驶证遗失了,您应当及时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需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所需资料。
3.在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补办行车证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机动车注册转人登记表;
3.机动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6.车辆照片3张
7.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这些材料都是补办行车证所必需的,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时应一并提交。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4条规定: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3.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4.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这是补办行车证的法律依据,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补办行车证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补办行车证虽然有些繁琐,但按照步骤准备齐全材料,还是可以顺利办妥。更多关于行车证补办的问题,欢迎在找法网提出,我们随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