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判拘役再犯通常不属于累犯。
1.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而拘役并不属于有期徒刑的范围,因此一般不会构成累犯。
1.《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3.第六十六条规定了关于特别累犯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拘役与累犯认定标准的核心在于是否构成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拘役作为一种刑罚形式,其严厉程度低于有期徒刑,因此通常不会构成累犯。
3.累犯的认定标准则要求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内再次犯下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因此,之前判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次犯罪,且该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那么可能会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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