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籍的居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这些条件包括:
1.能够提交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
2.在城镇上学;
3.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中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将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计算。
确定城镇居民主要依据的是户口本上的信息。
1.如果户口本上的户别栏注明为“非农业户口”,则属于城镇户口;如果注明为“农业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则属于农村户口。
2.对于现在办理的户口本,如果职业栏注明的是“其他职业”或“无业”,则通常被认定为城镇户口。
3.根据管理机关的属性也可以划分是否属于城镇,例如基层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的非集镇区域一般界定为农村,而基层政府系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整个区域一般可以界定为城镇。
城镇是指以非农业人口为主,具有一定规模工商业的居民点。
1.一般来说,县级及县级以上机关所在地,或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且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的居民点都被视为城镇。
2.对于特定地区,如大理地区,行政区域范围应属城镇,各县县城区域、城郊结合部以及以非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模式的地区都被视为城镇。
3.基层自治组织系社区自治组织的区域一般也被认定为城镇。
4.虽然大部分情形下农村居民在遇到交通事故等情形时是按照农村地区的赔偿标准来计算赔偿金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即使受伤害的是农村居民也可以按照城镇地区的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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