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房产继承涉及的主要费用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以及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这些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登记费:固定为100元。
2.权证印花税:固定为5元。
3.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征契税。但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为1.5%。
4.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税费计算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准确了解并遵守相关税费规定。
1.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具体标准如下:
(1)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5‰。
(2)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2.5‰。
(3)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1.5‰。
(4)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0.8‰。
(5)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0.4‰。
(6)8001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部分,费率为0.2‰。
(7)1亿元以上的部分,费率为0.1‰。
房产继承税费计算复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对于其他房产法律问题,欢迎在找法网提问,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