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决书下来后的赔钱流程主要包含调解和诉讼两个环节。
1.在公安交管部门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尝试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一致。
2.调解期限为10天,若达成协议,则按照调解内容进行赔偿。
3.若调解不成,或者在调解期限内未达成协议,受害方可选择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若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当事人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一般性项目和与伤残相关项目。
1.一般性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这些费用以相应的单据、票据为据,简单相加即可得到赔偿的总数额。
2.与伤残相关项目则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并结合受害人年龄、伤残级别进行确定。
4.护理费则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金额则根据伤残级别和实际情况而定。
5.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的认定方法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车辆所有人自驾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为车辆所有人本身,因为此时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又是车辆运行利益的归属者。
2.而在擅自驾驶情形下,赔偿义务人的认定则相对复杂。
(1)对于受雇人擅自驾驶,车辆所有人应与擅自驾驶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对于非受雇人擅自驾驶,若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没有管理上的瑕疵,则应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3)若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对车辆的保管未尽应尽的注意义务,则应与擅自驾驶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的部分,则根据具体情况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则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