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规章,对股东具有契约的约束力。
1.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定的股东,还是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如果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起诉讼。
2.股东仅以其成员身份受公司约束,若股东以其他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仅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3.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且公司章程对股东具有约束力。
因此,公司章程具有法律效力。
为避免公司章程修改过程中出现问题,修改章程时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表决权的要求根据公司的类型有所不同。
3.如果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应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1)如果修改涉及需要登记的事项,应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
(2)未涉及登记事项,则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4.如果修改涉及需要公告的事项,应依法进行公告。
在整个修改过程中,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1.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如果存在瑕疵,其法律效力是公司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但必须将瑕疵行为予以补正。
2.如果利用欺诈方式获取公司登记,可以撤销公司的登记,此时公司便不能进行营业活动。
3.对于设立瑕疵的法律后果,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和《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
如果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或者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和罚款。
因此,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瑕疵行为。
公司章程和设立过程都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吗?找法网将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