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费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这意味着,当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损害时,造成事故的责任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救助费用。
例如,如果一辆汽车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与另一辆汽车相撞,造成后者受伤,那么前者就需要承担后者的救助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1.事故救助费用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这些费用应当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
2.如果车辆因事故无法修复或灭失,责任方还需要承担购买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对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事故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也应由责任方赔偿。
1.交通事故的界定标准主要有两点:
(1)事故发生在道路上。
(2)事故与车辆有关。
这意味着,只有在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有关的事故才能被认定为交通事故。
2.交通事故不仅包括由不特定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事故,还包括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造成的事故。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该法。
4.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对交通事故救助费承担还有疑问吗?赶紧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的法律小助手将为你一一解答,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