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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安置房可否强制执行

2024-05-02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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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拆迁安置房在一定条件下可强制执行,但需注意房产公证的限制。本文详细解析了强制执行的条件、安置房公证的要求以及拆迁补偿费用的标准,帮助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一、农村拆迁安置房可否强制执行

  1.农村拆迁安置房在满五年并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强制执行。

  2.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若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或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均可执行。

  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若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不予支持,包括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等。

  二、安置房公证条件介绍

  1.对于拆迁安置房,若未取得房产证,则无法进行房产公证。

  2.公证的流程包括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并出具公证书、送达公证书并签字等步骤。

  3.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一条,公证机构在特定情形下不予办理公证,其中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等情形。

农村拆迁安置房可否强制执行

  三、拆迁补偿费用标准

  1.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奖励性补偿费则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3.这些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并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合法权益。

  对拆迁补偿有疑问?找法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你解答疑惑,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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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安置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一、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1、依据国家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以及拍卖。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村民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1、村民拆迁安置房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包括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 2、如果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交易; 3、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 4、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有的地方规定,此类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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