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时,有权与抵押人协议拍卖抵押房产以优先受偿。
2.若双方未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拍卖、变卖抵押房产。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1.房产证可以抵押给个人。但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抵押物所有人对房产证具有处分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和常住户口,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房屋产权清晰并符合上市条件等。
2.然而,若存在《民法典》规定禁止抵押的情形,则不得抵押。
3.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某些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公益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以及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
1.在房产证遗失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因为抵押所需的材料包括房产证在内的一系列文件。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2.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中明确包括《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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