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已领过一次还可以再领。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并不是次数,而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来确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失业人员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金。
第二次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包括:
1.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2.流程上,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人社部门机构会根据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办理受理,若材料不全会退回材料并要求一次性补全,若不予受理则会明确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
二次失业金领取标准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来确定。
1.一般来说,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一定月数的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金额根据累计缴费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失业金已领过一次还可以再领,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二次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主要根据缴费时间来确定,同时需要注意不同地区的发放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失业金制度旨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了解领取条件和流程对您至关重要。若您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找法网发起咨询,我们随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