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并导致员工离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
2.补偿的具体金额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对于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根据工作时长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员工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4.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
1.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关键因素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对于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部分则根据具体时长进行计算。
3.月工资的计算则是基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当劳动者面临公司未购买社保导致的损失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索赔: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对此进行调查和处理。
2.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其索赔请求。
3.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交更加详实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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