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2.对于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惩处。
因此,选择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来解决债务问题才是明智之举。
即使公司宣布破产,也是需要偿还债务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费用。
3.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4.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例进行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各种法律问题,因此了解法律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2.只有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通过加强法律知识普及,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的规定和要求,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你了解公司破产的还款顺序吗?对于法律知识,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找法网提出,我们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