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协议同样被视为一种合同形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
这意味着,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订立的合同在法律上同样是有效的。
2.口头合同具有简便快捷的优点,但在发生纠纷时取证相对困难。因此,它更适合于即时清结、关系简单的合同类型。
3.口头合同并不意味着没有文字凭据,例如购物发票等凭证,这些只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非合同成立的条件。
在口头合同纠纷中,举证是一个关键问题。主张方常常因举证困难而败诉。
1.为了有效地进行举证,可以采用多种证据形式,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2.当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并需要协商解决时,利益受损方应重视证据搜集。
3.一旦纠纷进入法院阶段,主张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当时发生的合同约定行为。
4.由于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可能较低,主张方通常需要提供间接证据,如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这些证据有助于法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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