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在经济活动中所固有的功能,具体表现为税收的作用。
2.税收作为政府的一种分配行为,与经济活动紧密相连,因此,税收的职能作用只能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中考察。税收具有筹集国家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两大主要职能。
税收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首要职能,也被称为税收的财政职能或财政收入职能。
1.税收是财政最重要、最稳定的收入来源。税收分配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的特点,收入可靠稳定,也无须像国债收入那样还要偿还。
2.税收有利于规范、明确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应是政府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最根本最规范的分配方式。
3.多税种多层次的税源分布,有利于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源分享,如今分税制已成为世界通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反映了税收所具有的调节功能,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职能。它使税收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
1.税收调控目标
税收作为政府调控手段之一,其调控目标自然与政府的总体经济目标相一致。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是传统的四大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2.税收调控手段
实现调控目标而可供利用的税收手段很多,但从原则上说,不外乎两种:增税和减税。
3.税收调控机理
调控政策之所以能起作用,是因为政策手段与政策目标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实现过程就是通常所谓的传导机制。
4.税收的调控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正是由于与经济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税收才谈得上反作用于经济。
税收调控的局限性提醒我们,税收政策需要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配合。关于税收在具体案例中的调控效果,你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在找法网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