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3.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可以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的延长,那么就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根据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通常为六个月。
2.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情况下,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的延长,那么就需要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1.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那么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出庭并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只要法院宣判,判决就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2.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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