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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户口迁走土地归谁

2024-04-3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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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女方出嫁迁户口后,土地归谁?宅基地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权如何保障?本文详细解读了出嫁女在土地和征地补偿方面的权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外嫁女征地补偿权等。

  一、出嫁户口迁走土地归谁

  当女方出嫁并迁出户口后,土地的归属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1.如果涉及到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女方在出嫁后仍然享有原承包地的经营权。

  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妇女在结婚后,如果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那么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如果是宅基地的问题,宅基地一般归其父母所有。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女方在出嫁后仍然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3.这一规定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该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明确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管理方式。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1.在女方出嫁并迁出户口的情况下,她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即妇女在结婚后,如果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那么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这意味着,即使女方出嫁并迁出户口,她依然有权继续经营她原来的承包地。

出嫁户口迁走土地归谁

  三、外嫁女征地补偿权

  1.外嫁女在征地补偿方面的权益并不是绝对的。她是否能够获得征地补偿主要取决于她的户籍信息和日常生活、生产状况。

  2.如果外嫁女的户籍仍在本村,并且她本人依然在本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那么她就有资格享受征地拆迁的补偿。

  3.如果外嫁女已将户籍迁到丈夫所在的村集体,并随丈夫到夫家进行生产、生活活动,那么她通常无权分配娘家村里的征地补偿。

  4.但如果双方结婚后,她仍在娘家村里生产、生活,并且户口并未迁移,那么她仍有权参与分配村里的征地补偿款。

  5.这主要是基于外嫁女是否具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资格来决定的。只有继续享有村集体成员权的外嫁女,才有权分配村集体的财产,包括征地补偿款。

  关于出嫁女的土地权益,你还有其他疑问吗?找法网随时为您解答。保护自己的权益,从了解法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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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出嫁后迁出户口的,土地归谁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女方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 (2)如果是宅基地的,宅基地一般归其父母所有,如果没有父母等人,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女方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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