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继承时效超过3年仍然可以起诉,但此时已经丧失了胜诉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这意味着,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如果在三年内未提起诉讼,那么基本上已经失去了胜诉的可能性。
3.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遗产继承权受到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该权利。
孙子在遗产继承中是否有权利,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1.如果祖父母有遗嘱明确指定由孙子继承遗产,那么孙子当然有权利继承。
2.如果祖父母的子女先于祖父母去世,孙子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3.如果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孙子则不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代位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意味着他们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
2.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已经丧失了继承权,那么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4.如果这样的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较多的赡养义务,那么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总的来说,遗产继承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法律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以便在必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遗产继承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