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包括:
1.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2.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3.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4.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其构成要件需要满足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四个方面的要求。
拘禁行为是非法拘禁罪的核心要素之一。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
1.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
2.拘禁行为可以表现为积极作为的方式,如捆绑、扣押等,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的方式。
3.拘禁行为并不只限于有形的、物理的强制方法,采取无形的、心理的方法,诸如胁迫被害人、利用其恐怖心理或者利用被害人的羞耻心理,使其不敢逃亡的,同样亦属于拘禁行为。
非法剥夺自由是非法拘禁罪的本质特征。非法剥夺自由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类:
1.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
2.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是否还有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疑问?找法网律师随时为您解答,让您的法律困惑不再成为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