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解除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成功戒毒,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提前解除。
提前解除社区戒毒的条件和标准主要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
1.强制隔离戒毒所会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
2.如果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届满前,经诊断评估达到规定标准,即表示其已经成功戒毒,那么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
这一意见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报送给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进行批准。
1.一旦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了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及时收到这一决定书,并通知戒毒人员。
2.强制隔离戒毒所还应当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三日前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并同时通知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以便他们能够将戒毒人员按期领回。
3.如果戒毒人员出所时无人领回,自行离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还需要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4.对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所外就医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也需要及时通知他们来所办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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