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出具的技术性结论,通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作出。具体的时间取决于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情况。
1.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可以在事故现场勘查后立即作出。而对于需要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时间会有所不同。
2.一般来说,自勘查日起小于十个工作日内,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3.如果涉及肇事逃逸的情况,需要在抓获肇事逃逸者并查获肇事车辆后的小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如果存在需要进一步检查验证或者鉴定的情况,
4.交警部门会在第一次或者再次检查验证、鉴定出结果后的小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
1.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只能申请上级交警部门重新进行交通事故认定。
2.这意味着,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当事人需要通过重新认定的方式来寻求公正。
1.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份重要的技术性结论,它包含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车辆、道路情况、交通环境状况以及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情况等。
2.认定书还会指出事故原因、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意外情况。
3.为了确保认定书的法律效力,认定书必须加盖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并送达双方事故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因事故处理程序和情况而异。如有异议,应如何操作?更多交通事故认定问题,欢迎在找法网发起咨询,专业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