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劳资纠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向多个部门求助。
1.可以向劳动局或工商局提出申诉,请求政府介入调解。
2.双方也可以尝试和老板进行协商,或者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庭签订仲裁协议。
3.如果政府部门在法定的期限内未能有效介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追究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采取以下四种途径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就劳动纠纷问题进行协商,这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解决方式,完全出于双方自愿。
2.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协议虽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如果一方反悔,仍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这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
4.诉讼解决:诉讼程序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程序性,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程序:
1.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申请调解时,申请人需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材料。
3.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并预交仲裁处理费。
4.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向仲裁机构提供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接收处理结果。
5.申请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处理劳资纠纷时,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寻求找法网律师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