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地上受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2.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雇主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责任主体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他们有权获得一系列的工伤赔偿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些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3.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那么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职工还可以获得辅助器具费,如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这些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那么所在单位需要负责其生活护理,或者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伤职工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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