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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了吗

2024-04-1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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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签订三方协议是否意味着失去应届生身份?本文将详细解析三方协议与应届生身份的关系,并探讨三方协议的有效条件及其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了解这些,帮助你更好地规划职业生涯。

  一、签订三方协议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了吗

  签订三方协议并不会直接导致应届生身份的改变。

  1.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之间的一种协议,用于明确就业意向和相关责任。

  2.在签订三方协议后,毕业生仍然是应届生,具有相应的应届生身份和权益。

  3.应届生身份的改变通常发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此时毕业生便不再是应届生,而是正式员工。

  二、三方协议的有效条件

  三方协议的有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协议必须经过各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确认,表示各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2.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3.协议还必须具备合法性、公平性和诚实信用原则等基本要素。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三方协议才能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签订三方协议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了吗

  三、三方和劳动合同关系

  找法网提醒,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1.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协议,主要用于明确就业意向和相关责任。

  2.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协议,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三方协议后,毕业生还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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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三方协议就不算应届生吗?
一、签完三方协议就不是应届生了吗 签了三方协议还算应届生。 三方协议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并不造成影响。但如若考生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就算是毕业当年,也不算应届生身份了。签订了三方协议不会影响你的应届生身份,只要你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是当地的人才市场,就仍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但是即使是这样,三方协议还是建议各位同学在签订的时候要比较慎重的考虑,不要乱签、不要假签。在之后的政审环节被发现造假行为,有可能会影响政审。 三方协议是法律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二、应届生签了三方协议,报道后中途想离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从业人员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需交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方面,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对个人来说,签了三方协议,持报到证到就业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开始计算工龄,就业单位可以给个人缴纳各项保险,并在就业单位当地落户。就接收单位而言,企业与个人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意味着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并保障学生的上述权利。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违约金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是合理的,否则法律不予支持。一种情况,公司确实给你花费了相当数值的培训费用,这个需要公司开具发票或者财务证明,另一种,涉及到竟业,这个你不涉及。所以对你,公司没有培训过,那么就不合理,法律不予支持该违约金,申请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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