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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含有哪些

2024-04-1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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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详细介绍了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主要基于法律规定和事实行为,如先占、拾得遗失物等;而继受取得则通过法律行为或事件,如买卖、赠与等。

  一、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含有哪些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这两种方式分别代表了不同情况下财产所有权的获取途径。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最为重要的物权形式。

  二、原始取得的方式

  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这种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先占:是指因事实行为而取得动产所有权。先占的标的物必须是无主物,且非法律禁止占有的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也属于先占的范畴。

  2.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并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权利人或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并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3.发现埋藏物:埋藏物是指埋藏于他物之中的动产。发现埋藏物后,如果所有人明确,则所有权仍属于原所有人;如果所有人不明确,则归国家所有。

  4.添附:是指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含有哪些

  三、继受取得的规定

  继受取得则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这种方式主要包括买卖、赠与、继承等。在继受取得中,取得人必须尊重原所有人的意志,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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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几种 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具体是: (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所有权; (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如何确认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是说在土地所有权不明确的时候,或者是因为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时候,认为自己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一方向有权利确认土地归属的机关的申请确权登记。 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来根据法律进行确认的。并且根据土地的类型,确认的机关也是不一样的。 首先,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土地的类型有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当然在国家的特别行政区例如澳门还存在私人所有的土地,那么农民所有的土地有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除此之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只要不是法律规定是国家所有的,那就是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村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登记在册,确认村集体所有土地的面积、位置、权属性质。并且会给村签发一个土地所有权的证书,来证明村对这块土地拥有所有权。 另外单位和个人要使用国有土地的话,要由这块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来登记造册,政府在经过审核之后,符合条件的,会出具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书,来证明单位和自认对这块土地享有使用权。只有确认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才能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和纠纷的时候更好的保护自己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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