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赠与后,赠与人通常是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要求返还房屋的。赠与的撤销主要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形式。
1.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撤销赠与。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的规定。
2.法定撤销则是指,在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时,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权撤销赠与。
这些特定情形主要包括:
(1)受赠人对赠与人有严重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严重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
与任意撤销不同,法定撤销不受赠与财产是否已交付、赠与是否经过公证等因素的影响。
赠与的撤销并非无条件,而是受到一定限制。
1.赠与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通常为一年。对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这个期限通常为六个月。
2.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3.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受赠人,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1.要行使赠与撤销权,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首先应当了解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期限。
2.在符合撤销条件的情况下,他们应当及时向受赠人发出撤销赠与的通知,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3.如果受赠人拒绝返还财产,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的来说,虽然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仍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受赠人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损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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