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分割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将位于某处的宅基地进行分割。
2.该宅基地使用权将分割为若干份,分别由各方使用,并向村委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证书。
3.各方在各自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归各自所有。
4.协议书还应明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并规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宅基地分割协议应包括以下要素:
1.明确宅基地的坐落和四至界限,确保各方对宅基地的位置和范围有清晰的认识。
2.列明宅基地的总面积以及各方分得的面积,确保分割的公平性。
3.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分割前的产权问题和分割后的管理、使用权属问题,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4.还应设定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进行制约和惩罚。
5.明确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方式,如双方签字后生效,并规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村小组备存一份。
农村宅基地是土地管理法中的名词,指的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宅基地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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