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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

2024-04-10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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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上有何区别?本文详细解析了自然人和法人的定义、主体性、权能差异等核心要点,帮助你更好理解法律世界中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

  一、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

  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1.从属性上看,自然人具有自然属性,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而法人则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不具有实际生命。

  2.两者的民事主体性质不同,自然人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而法人则是集合的民事主体,由一些自然人组成。

  3.代表方面,自然人只代表单个人,而法人代表社会组织,不是个人。

  4.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存在差异,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生命存在相关,而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则与其成立和终止相关。

  5.两者的产生条件也不同,自然人是基于两性活动产生,而法人的成立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等。

  二、自然人和法人的主体性

  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上都具有主体性,即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1.两者的主体性存在明显的差异。

  (1)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生命存在相关,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其成立和终止相关,从成立时产生,到终止时消灭。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不像自然人会由于年龄或者精神健康等原因而使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范围上有不同。

  因此,在法律上,自然人和法人的主体性虽然都受到保护,但其范围和限制却有所不同。

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

  三、自然人和法人的权能差异

  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上的权能也存在显著的差异。

  1.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实现需要智力和体力上的保证,因此法律上将自然人分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实现则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则可能因年龄、精神健康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法律上,自然人和法人的权能差异明显,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进行具体的适用和解释。

  现在你对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有更深入的了解了吗?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欢迎在找法网提出,我们随时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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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区别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区别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定义不同;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基于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方面。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即“有没有”和“能不能”的区别。前者是说有没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后者是说能不能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 2、两者的产生时间不同;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民事行为能力则是与自然人的年龄、心智发展相关,但自然人自出生始的纯获利益行为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等级无关; 3、两者的终止时间不同。 民事权利能力直至死亡才消灭,民事行为能力则可能由于丧失辨认能力而丧失,如精神病患者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 1、主体的平等性 (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力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 (2)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 (3)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其合法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都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违法行为人,给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2、内容的统一性。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指法律赋予公民可以享有原各种民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义务的范围。公民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性,它体现为: (1)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实现的物质基矗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公共设施及公民实际掌握的物质财富,可以保障他们行使各种民事权利; (2)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为公民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行使民事权利能力年龄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三、自然人和法人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方面有什么不同: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终止时消灭。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才能取得。除精神病患者外,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10周岁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总是一致的。 也就是法人必须在法律、法令规定的或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如果法人的民事行为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该行为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比之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同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其范围也可能不相一致; 3、由于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组织本身不可能实施民事行为,所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来实现的。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自身的行为即可实现。 四、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 1、主体的平等性。 我国公民的平等性,主要表现为: (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务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 (2)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 (3)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其合法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都有权依法向人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违法行为人,给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2、内容的统一性。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指法律赋予公司可以享有原各种民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义务的范围。公司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性,它体现为: 1、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实现的物质基于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公共设施及公民实际掌握的物质财富,可以保障他们行使各种民事权利; 2、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为公民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五、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要想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只能通过他人代理。 1、由国家通过法律确认和赋予,不由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决定。法律确认一个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承认他有资格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主体对其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的资格。 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主体实施的民事行为才有效,才能对其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3、民事主体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有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通过民事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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