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质权的清偿顺序

2024-04-26 19: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物权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物权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质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一、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质权的清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清偿的条件

  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如果抵押权的设定无效或被撤销,那么抵押权将无法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履行期限的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如果债务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以实现其债权。

  3.债权人必须未受清偿,即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导致债权人未能获得应得的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的原因必须是由于债务人方面的因素,而不是由于债权人自身的原因。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以实现其债权。

  抵押权和质权清偿顺序的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如有疑问,不妨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质权的清偿顺序

物权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941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物权法律师团,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