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
尽管再审申请过了诉讼时效,但当事人仍可通过向法院申诉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等方式申请再审。
特别是当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所规定的情况时,如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再审判决等,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只有当存在请求权时,才可能适用诉讼时效。
2.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如果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行使权利,且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将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
(1)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并导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那么权利人的胜诉权将自动消灭。
(2)但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中断或中止的事由,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或剔除中止时间段后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延长条件包括:
1.正当理由的确认: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必须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
当出现除中断和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特殊情况,导致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人民法院有权审查是否将其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
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这些特殊情况不包括权利人因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适用于已届满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延长仅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完成后,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
虽然诉讼时效的规定对权利人有一定的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仍有机会通过申诉或抗诉等方式要求对案件进行再审。
当事人应当注意,在申请再审时应当充分论证其理由,并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再审案件与诉讼时效的关系复杂,但并非无解。遇到再审案件时效问题,不妨在找法网上咨询专业律师,为您的案件找到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