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法人的注销主要涉及到两种情况:
1.总公司注销,分公司随之需要注销;
2.由总公司决定注销分公司而进行的注销。
不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要办理正规的注销流程。
1.分公司需要持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咨询,了解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并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按照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2.分公司需要准备好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这些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
3.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如果材料合法、齐全、有效,注销登记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且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准备注销登记的材料时,分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如果提交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2.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这些材料可能包括:
(1)公司决定注销分公司的决议;
(2)清算报告;
(3)税务清算证明;
(4)债权债务清偿证明。
3.分公司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分公司就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进行注销登记。
1.在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分公司需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这一步骤是注销流程的最后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2.分公司需要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3.备案完成后,分公司就正式完成了注销流程,不再具备法人资格,也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
4.分公司也需要及时通知相关合作伙伴和客户,告知他们分公司已经注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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